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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杀虫公司从上述诸多原则中,不难看出,综合管理中的 “综合”有3方面的含义:一是控制对象的综合;二 是管理手段的综合;三是自然、社会环境管理和人类 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
1. 控制对象综合这是指同一管理手段或方法应尽可能控制类同孳生的多种害虫。即同一管理 手段或方法主要针对优势的病媒种群,并尽可能兼 治其他次要的种群。为此,控制对象应该按其生态 习性,特别是孳生特点加以组合,就其共性为主,兼顾其他。
例如,类同孳生习性或吸血习性的蚊类,如果选择适当的方法,就可以达到兼治的目的。南方城市 灭蚊主要对象通常是白纹伊蚊和致倦库蚊。为了杀 灭容器或小型积水中孳生的幼虫,可以排干积水杀 灭幼虫;遇上不能/不允许排干时,可采用生物杀虫剂,其可以选择应是苏云金杆菌H-14(份-14)而不是球 形芽胞杆菌(&)制剂。这是因为前者对2种蚊幼 都具有高毒效,能起到兼治的作用。后者对致倦库 蚊幼虫的毒效虽高,但对伊蚊幼虫的毒杀效果很差,不能同时杀灭这2种幼虫,也即不能形成对象综合 的效果(陆宝麟,1999)。